臺灣財團法人基金會的經營之道—— 亂世中的中流砥柱與世界文明的定海神針

作者:陳銀欉  先生


從意義型態時代、典範轉移到使命導向治理的實踐哲學


引言

當代世界正同時經歷地緣政治重組、科技典範轉移、資本主義結構性失衡與價值體系解構的多重震盪。
環顧當前的市場機制無法單獨承擔社會整合功能,國家治理亦面臨合法性與效能的雙重壓力。在此背景下,基金會作為介於營利事業、非營利組織與政府部門之間的第三部門核心制度,其角色已由「慈善補充者」轉化為「世界文明穩定器」與「普世價值錨定器」。
本文結合荀子務實主義、《易經》變易哲學、現代組織治理理論與台灣《財團法人法》制度精神,建構一套以「使命—制度—策略—人力—行動力」為軸心的基金會經營理論架構,說明基金會如何在意義型態時代中,於亂世亂市之際,成為社會的中流砥柱與文明的定海神針。

第一章 時代脈絡:從意義型態到典範轉移

一、意義型態時代的來臨

二十世紀以來,工業化與金融化塑造了以效率、成長與利潤為導向的經濟文明。然而進入二十一世紀後,人類逐漸意識到單純以GDP與資本報酬率衡量社會進步,已無法回應生態危機、貧富差距、心理失序與文化斷裂等深層問題。於是,社會發展開始由「功能型理性」轉向「意義型理性」,亦即人們不再僅問「做得到嗎」,而更追問「值不值得」、「是否正當」、「是否符合人類長遠文明的方向」。

此一轉變,可謂進入「意義型態時代」(Age of Meaning)。在此時代中,組織的正當性不再僅來自效率與規模,而來自其對公共價值、社會信任與長期文明目的的承擔能力。基金會正是在此歷史條件下,被賦予超越傳統慈善角色的制度期待。

二、亂世與亂市的結構性根源

當前世界呈現「亂世」與「亂市」的雙重特徵。亂世源於地緣政治秩序鬆動、國際法權威衰退、戰爭與認知作戰常態化;亂市則來自金融資本高度流動化、科技壟斷、AI取代勞動所引發的社會結構斷裂。在此情境中,市場失靈的範圍不斷擴大,政府財政與治理能力亦承受巨大壓力。

傳統上,市場負責效率,政府負責分配與秩序;然而當兩者同時失衡時,社會亟需一種兼具價值導向、制度穩定性與跨界整合能力的中介力量。
基金會正是在此歷史縫隙中,成為維繫社會信任、補償制度失靈、穩定文明航向的重要支柱。

三、典範轉移與第三部門的再定位

從湯瑪斯.庫恩(Thomas Kuhn)所言「典範轉移」的觀點觀之,當既有制度無法解釋與處理累積的異常現象時,新典範必然興起。
今日社會治理的典範,正由「國家—市場二元結構」轉向「政府、企業、第三部門共構的多中心治理」。

在此新典範中,基金會不再只是資源再分配的工具,而是:
    1.價值整合的平台
    2.長期公共議題的承擔者
    3.制度創新的實驗場
    4.跨世代文明責任的信託人

其功能類似《易經》所言「時中」之道:在變動中尋求穩定,在失序中建立新秩序。

第二章 基金會的本質:務實主義與制度倫理

一、三大體系交會處的制度存在

基金會位處三大體系交會點:
1.營利事業體系:提供資本、效率與管理技術
2.非營利組織體系:承擔公益使命與社會服務
3.政府部門體系:確保公共性、合法性與制度穩定

此種交會位置,使基金會同時具備市場的效率邏輯、國家的公共性要求,以及民間社會的道德動能,形成一種高度制度化的公益治理主體。

二、荀子務實主義的治理精神

荀子強調「化性起偽」、「隆禮重法」、「制天命而用之」,其核心並非理想主義,而是制度化的人性治理。基金會的運作精神,正與此高度相應:不假設人性自發向善,而以制度、組織與規範將善意轉化為可持續、可治理、可傳承的公益體系。

基金會不是情緒性的施捨,而是文明層級的長期投資;不是偶發性的慈悲,而是制度化的仁政。

三、《財團法人法》與公益法治化法制化

台灣《財團法人法》所揭示的四大原則——公益性、透明性、責任性與永續性——使基金會成為受法律約束的公共信託機構。
此一法制設計,確立基金會並非私人意志的延伸,而是社會整體價值的制度載體。

使命,於是成為基金會存在的靈魂坐標:
    •對內,指引組織決策與資源配置
    •對外,建構社會信任與正當性
    •對歷史,承接跨世代責任

第三章 經營模式與使命導向策略

從使命定位到績效實現的制度化路徑

一、基金會經營模式的典型類型

在意義型態時代中,基金會的經營模式已由單一捐贈型態,演化為多元化、系統化與策略化的組織型態。就其運作邏輯而言,可區分為四種典型模式:

(一)捐贈補助型:
以資金分配為核心,透過補助學術、文化、社福或公共政策計畫,扮演「資源配置者」角色。其優勢在於彈性高、啟動快,但若缺乏長期策略與影響力評估,易流於碎片化公益。

(二)專案執行型:
基金會本身即為計畫主體,設立長期研究中心、文化機構、教育平台或政策智庫,形成知識生產與公共服務的穩定系統。

(三)平台協作型:
結合企業、政府、學界與公民團體,形成跨界治理平台,扮演「資源整合者」與「共識建構者」。

(四)生態系統型:
以長期文明使命為核心,建構人才培育、資金循環、制度創新與國際網絡的完整生態系,成為公共治理的基礎設施。

此四型態對應《易經》所言「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使命為「道」,經營模式為「器」,器必須隨道而變。

二、企業社會責任與基金會宗旨的升級

傳統企業社會責任(CSR)多停留於形象修補與風險管理層次,屬「外掛式公益」。
當代則已轉向「共創價值」(Creating Shared Value, CSV)與「使命導向資本主義」(Mission-driven Capitalism)。

基金會在此轉型中,扮演三項關鍵角色:
1.價值轉譯者:將企業的經濟語言轉化為公共價值語言。
2.長期治理者:承接企業無法單獨承擔的世代型議題(教育、文化、環境、AI倫理)。
3.制度緩衝器:在市場失靈與政策空窗間,提供穩定行動平台。

此一功能,正是「中流砥柱」的制度化形態。

三、使命導向KPI:從理想走向治理

基金會績效評估,不能套用企業財務報表邏輯,而須建立「使命KPI體系」(Mission-based Performance Indicators),包含:
1.社會影響力指標(Social Impact):受益人數、政策改變、制度創新程度。
2.文化深度指標(Cultural Continuity):價值傳承、知識累積、典範塑造。
3.治理成熟度指標(Governance Quality):透明度、問責機制、組織韌性。
4.跨界整合指標(Network Power):合作網絡密度、資源槓桿效應。

此正符合荀子「以法度量人事」的務實精神,使仁義落實為可衡量、可改進的治理工程。

四、混合融資與永續財務結構

為避免受制於單一捐贈來源,現代基金會逐步發展「混合融資架構」(Blended Finance):
    •公部門補助(公共使命)
    •企業合作(策略聯盟)
    •社會投資(影響力資本)
    •永續基金(世代信託)

此架構使基金會得以跳脫景氣循環波動,形成長期穩定的「文明資本池」,正如《易經》「厚德載物」之象。

五、AI時代的治理工具與預見能力

人工智慧的導入,使基金會治理邁向「預測型公益」:
1.需求預測模型:分析社會趨勢,提前部署資源。
2.影響力評估系統:即時追蹤計畫成效,動態調整策略。
3.風險治理雷達:辨識政策斷層、族群斷裂、文化流失等潛在危機。

AI在此不是取代道德判斷,而是輔助人類作出更具前瞻性的文明決策,形成「人機共治」的公益治理新典範。

第四章 人力與組織

中流砥柱的內在結構與文明型人才治理

一、基金會的人力本質:從勞動力到文明資本

在營利企業中,人力資源常被視為生產要素;在政府體系中,人力則是行政編制;但在基金會體系中,人力首先是「使命承載者」與「文明資本」。基金會所追求者,不僅是專業能力,更是價值認同、道德穩定性與長期承諾。

此一人力特性,可用荀子「士者,國之寶也」加以詮釋。荀子所言之「士」,並非僅具技術之人,而是內化道德秩序、能承擔公共責任、具有制度意識與長遠視野的文明支柱。基金會的人才,正是現代社會中「新士階層」的制度化形態。

二、使命型人格與組織文化

基金會的組織穩定性,取決於「使命型人格」(Mission-oriented Personality)的比例與凝聚程度。其核心特徵包括:
1.價值優先於私利的內在排序
2.長期主義取代短期績效主義
3.對公共責任具內在倫理自覺
4.能在不確定與資源有限中維持行動意志

組織文化因此必須以「使命敘事」為核心,透過共同歷史、典範人物、制度儀式與公共語言,使個人生命意義與組織使命產生結構性連結。此正是《易經》所謂「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之現代組織實踐。

三、人際關係與信任網絡治理

基金會運作的真正資產,不僅是資金與專業,而是「信任網絡」。其人際關係治理具有三層結構:

(一)內部信任:
建立跨部門合作、資訊透明與心理安全感,避免使命組織被官僚化侵蝕。

(二)外部夥伴信任:
與企業、學界、政府、社群形成長期合作關係,而非專案式交易關係。

(三)社會公共信任:
透過誠信、專業與一致性行動,成為社會認可的道德節點。

此種信任結構,使基金會得以成為社會系統中的「穩定樞紐」,發揮類似《尚書》所言「股肱良哉」的制度功能。

四、團隊合作精神與跨界整合能力

基金會的團隊精神,不能建立於企業式績效競爭,而須建立於「使命共同體」邏輯。其合作模式具備三項特質:
1.共學型組織:鼓勵知識分享、反思文化與跨界學習。
2.共治型決策:以協商與專業共識取代單向權威。
3.共擔型責任:成功共享,風險共負,形成高度組織韌性。

在跨界合作日益頻繁的時代,基金會人才須同時具備:
    •專業深度
    •溝通轉譯能力
    •文化敏感度
    •制度理解力

此正是現代「通才型公共知識分子」的組織化實踐。

五、領導者的角色:海神針型治理人格

基金會領導者不同於企業CEO或政治領袖,其核心功能不是權力動員,而是價值定錨與方向穩定。其應具備三重角色:
1.使命守護者:確保組織不因資源誘惑而偏離初衷。
2.制度設計者:建立可長可久的治理架構。
3.意志凝聚者:在危機、壓力與外部風向中,維持組織方向不動搖。

此種領導人格,正是「中流砥柱」與「海神針」的現代制度化化身。

第五章 行動力與意志力

從制度理性走向文明實踐的歷史動能

一、行動力:使命從理念走向現實的轉化引擎

基金會的存在價值,最終不在於理念的崇高,而在於行動的持續與可落實性。若使命只是宣言,策略只是文件,制度只是形式,則基金會無法成為「中流砥柱」,更無法在亂世中發揮「海神針」的穩定功能。因此,行動力是使命轉化為社會現實的關鍵動能。

行動力在基金會治理中具有三重層次意義:
1.制度化行動力:
將使命內嵌於組織流程、預算配置、績效評估與治理結構,使行動不依賴個人熱情,而成為可複製、可持續的制度慣性。
2.策略性行動力:
能夠在不確定環境中迅速判斷優先順序,將有限資源集中於最具長期公共價值的領域,而非被短期議題牽引。
3.文化型行動力:
形成「說到就做、做就做到位」的組織氣質,使行動本身成為價值示範,對社會產生規範性影響。

此種行動力,正是荀子所謂「知之而不行,雖敦必困」的反面實踐——知行合一,方能成德成業。

二、意志力:亂世中的精神穩定器

若說行動力是「做事的能力」,則意志力便是「在風暴中不偏航的力量」。基金會所面對的議題多屬長期、結構性與高度不確定領域,如教育改革、文化保存、環境永續、科技倫理、社會信任修復等,皆非一任董事會、三五年計畫即可見效。在此情境下,意志力成為比資金更稀缺的治理資源。

意志力包含三個層次:
1.時間意志:
能承受長期投入而未見立即成果的壓力,維持跨世代使命的連續性。
2.道德意志:
在政治風向、輿論波動與利益誘惑中,堅守公益初心,不隨勢而移。
3.制度意志:
願意投入看似枯燥卻極其關鍵的制度建構工作,如法制完善、治理規範、人才培育體系,而非僅追求可見度高的短期成果。

此正是《易經》所言「艱貞,利貞」之精神:在艱難中守正,方能通達。

三、危機治理與組織韌性

亂世的本質,即是不確定性常態化。基金會若要成為社會的穩定器,必須具備高度組織韌性(Organizational Resilience),其核心在於:
    •預警能力:能及早察覺制度風險、社會斷裂與政策轉折。
    •應變能力:在突發事件中維持決策清晰與組織協同。
    •復原能力:在挫敗、資源中斷或政治壓力後,迅速重建運作節奏。

韌性不是僥倖存活,而是結構性抗震設計。這正如海神針的意象:不是阻止風浪,而是在風浪中維持座標不移。

四、長期主義與跨世代責任

基金會的終極使命,不僅對當代負責,更對未來世代負責。此種跨世代倫理,與儒家「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高度相通。基金會的每一項決策,本質上都是在進行「文明資本配置」:
    •今日投資教育,即是在形塑三十年後的社會品質;
    •今日保存文化,即是在維繫百年後的文明認同;
    •今日建構制度,即是在為尚未出生的人預留秩序空間。

此種時間尺度的拉長,正是基金會不同於企業與政府之處,也是其道德高度的來源。

第六章   結語

基金會作為世紀文明穩定器的歷史角色

綜合以上的前述,基金會的經營之道,並非單一管理技術,而是一套結合:
    •務實主義的制度理性(荀子)
    •變易哲學的時代感知(易經)
    •現代治理的策略工具
    •跨世代倫理的文明責任

於一體的「世界文明治理工程」。

在意義型態時代與典範轉移交會之際,基金會已由慈善機構組織,轉化為:
    •價值體系的定錨者
    •社會信任的修復者
    •制度創新的孵化器
    •未來世代的受託人

其角色,正是亂世中的中流砥柱,動盪中的定海神針。
若以潁川學的語言總結之,基金會之道,即是:
以天理為使命,
以人心為根本,
以制度為骨架,
以行動為血脈,
以意志為精神,
承接文明長河之不絕如縷。

《志工服務精神:世界文明之心的具體化》

若說制度是基金會的骨架,策略是其筋絡,人力是其血脈,行動力是其動能,意志力是其精神中樞,那麼志工服務精神,便是基金會最深層、最柔軟、卻也是最堅韌的世界文明之心。

志工並非體制內的權力者,亦非基金資本的持有者,而是以自由意志投入公共使命的「無名承擔者」。
他們所代表的,不是交易邏輯,而是奉獻倫理;不是功利計算,而是意義實踐;不是制度強制,而是良知自發。正因如此,志工精神構成基金會存在正當性的道德源泉。

一、志工精神的本質:無私、恆常與自願

志工服務的三大核心精神為:
1.無私性(Altruism)
不以報酬為目的,而以他人福祉與公共價值為先,體現儒家「仁者愛人」、佛家「利他行」、荀子「義以為上」之德性傳統。
2.恆常性(Perseverance)
志工不是一時激情的善行,而是長期投入的承諾,是在平凡中持續付出的耐力,是文明得以累積的時間力量。
3.自願性(Voluntariness)
志工的行動源於內在道德召喚,而非外在權力命令,此正是現代公民社會最珍貴的自由德性。

二、志工作為世紀文明傳承者與社會縫合者

在碎片化、原子化、疏離化日益加劇的當代社會中,志工是少數仍以「關係、關懷與責任」為行動出發點的群體。
他們不僅提供服務,更修補社會裂縫,重建人與人之間的信任連結。

志工的存在,使基金會不只是制度機器,而是一個有溫度的倫理共同體;不只是資源平台,而是一個情感與價值交會的場域;不只是治理單位,而是一個活生生的文明實踐網絡。

三、《潁川學》視角:志工即現代「士」的實踐形態

在潁川學的世界文明脈絡中,「士」者,非官位之人,而是承道、守義、行責、濟世之人。今日基金會中的志工,正是現代社會制度化的「新士階層」:
    •以責任代替權力,
    •以服務代替支配,
    •以奉獻代替佔有,
    •以長期承擔代替短期掌聲。

他們在無名中承擔,在無位中守道,在無利中行義,構成文明最穩定的基底力量。

四、志工精神與基金會使命的最終統一

基金會的使命再宏大,若無志工精神作為倫理根基,終將流於制度空轉;策略再周密,若無志工投入的溫度與耐心,終將失去社會信任;資源再豐厚,若無志工所體現的無私精神,終將失去文明高度。

因此可以說:

基金會的最高治理,不在董事會;
基金會的最深力量,不在基金資本;
基金會的真正靈魂,在每一位默默服務、不求回報的志工身上。

五、定海神針之所以不動,在於其深埋大地

亂世之中,文明之舟能否不偏航,不只取決於制度設計與領導智慧,更取決於是否有一群人在最底層、最基層、最長期地默默承擔公共善的重量。

志工正是那深埋於大地之中的定海神針根基。

基金會之所以能成為中流砥柱,正因其下有無數志工如柱腳般撐起文明結構;基金會之所以能穩定亂世航向,正因其內蘊一股不求回報、只問使命的服務精神長流不息。

以《潁川學》之語作最終結語:

文明之大,不在權力之高,
而在良知之深;
社會之穩,不在制度之嚴,
而在奉獻之恆。

志工精神正是人類文明不滅的心跳。

基金會 服務志工
陳銀欉   敬述
2026-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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