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台灣的海洋貿易史——從大航海時代到未來的海洋文明
前言
台灣位於東亞海路的十字路口,北連日本與琉球,西接中國東南沿海,南通菲律賓與東南亞,再向外延伸至印度洋與歐洲。這座島嶼從來不是邊陲,而是反覆成為東亞與世界海洋網絡中的重要節點。從史前南島語族的遠航,到大航海時代的轉口貿易,再到鄭氏「航海王」時代的海上王國,以及當代貨櫃與半導體供應鏈的全球樞紐,台灣的歷史始終與海洋緊密交織。以下從長時段重新梳理這段故事,並展望未來的海洋文明。
一、史前與早期南島海洋網絡
遠在文字記載之前,台灣已是活躍的海洋舞台。約四千年前起,南島語族從台灣出發,以邊架艇遠航至菲律賓、印尼群島,甚至遠至太平洋與印度洋,形成著名的「Out of Taiwan」遷徙浪潮。東海岸的軟玉(nephrite)被運往東南亞,澎湖與台灣海峽的玄武岩工具也跨海流通。原住民族不僅是島嶼居民,更是早期海洋貿易與技術傳播的參與者。後來歐洲人到來時,原住民獵鹿取得的鹿皮,正是日本盔甲與中國市場的熱門商品,成為十七世紀東亞貿易的重要一環。
二、大航海時代的台灣:全球競爭的十字路口
十六至十七世紀的大航海時代,歐洲海權東來,東亞海域瞬間成為全球貿易與政治角力的前線。明朝海禁政策下,中日直接貿易受阻,台灣西海岸與澎湖反而成為走私、漁撈與中日商人交會的自由港。北港、大員(今台南安平)、雞籠、淡水等地,早已聚集中國漁商與日本商人。
1624年,荷蘭東印度公司(VOC)在被明軍逐出澎湖後,轉進大員,建立熱蘭遮城(Fort Zeelandia)。台灣一躍成為VOC在東亞最重要的轉口基地之一。荷蘭人以台灣為樞紐,串連中國絲綢與瓷器、日本白銀與銅、東南亞香料,以及本地的糖、鹿皮、米。荷蘭人積極招募福建漢人移民開墾蔗田,並向原住民村落發放貿易執照,使鹿皮成為重要出口品。當時台灣商館的利潤一度僅次於日本,被稱為「東亞的阿姆斯特丹」。
同一時期,西班牙人也從馬尼拉北上,1626年占領雞籠與淡水,建立聖薩爾瓦多城與聖多明哥城,意圖切斷中日與馬尼拉的貿易路線。1642年荷蘭人北上擊敗西班牙,統一控制台灣主要港口。
這四十年的荷西時代,把台灣正式捲入全球海洋貿易體系——四百年前的台灣,早已站在國際競爭的十字路口。
《鄭氏海商與荷蘭東印度公司(VOC)的關係》
鄭氏海商集團(以鄭芝龍、鄭成功為核心)與荷蘭東印度公司(VOC)的關係,是17世紀東亞海域最典型的「競爭中合作、合作中對抗」動態互動。雙方既有共同利益(中日貿易、中國貨源),也有根本衝突(制海權、壟斷權),關係隨實力消長而不斷變化,最終以鄭成功1662年驅荷復台畫下句點。
1.早期合作階段(約1624–1630年代)
鄭芝龍崛起初期,與VOC有過密切合作:
* 擔任通譯與仲介:1624年,鄭芝龍經大海商李旦推薦,成為VOC在澎湖與台灣的通譯與談判代表。他協助荷蘭人與明朝官員交涉,促成荷蘭從澎湖撤往台灣大員(安平)。
* 私掠與分贓:鄭芝龍曾為VOC執行海上攔截任務,攻擊前往馬尼拉、澳門的中國商船,雙方按約定分配戰利品。
* 共同打擊對手:荷蘭人曾協助鄭芝龍擊敗競爭對手李魁奇,讓他恢復廈門勢力。1630年前後,雙方訂有貿易協定,鄭芝龍承認VOC在大員的通商權利,並承諾供應生絲、糖等貨物。
此時雙方互有需要:VOC需要中國貨源與本地代理人,鄭芝龍則借重荷蘭的火砲技術、航海知識與資金,壯大自身勢力。
2.競爭加劇與軍事衝突(1630年代)
隨著鄭芝龍接受明朝招撫(1628年後)並逐步統一中國海商勢力,雙方利益衝突迅速升高:
* 貨源壟斷:鄭芝龍以官方身份控制東南沿海,幾乎壟斷生絲、瓷器等出口,迫使VOC必須透過他才能取得中國商品。
* 料羅灣海戰(1633年):這是雙方最重要的軍事對決。荷蘭台灣長官普特曼斯(Hans Putmans)率艦隊聯合其他海盜勢力,突襲廈門一帶的鄭氏船隊,焚毀大量船隻。鄭芝龍隨後在金門料羅灣反擊,運用火船、小船近戰與水下攻擊,大敗荷蘭艦隊。此役後,荷蘭人被迫退出福建沿海,並一度向鄭芝龍繳納保護費(有記載每年約12萬法郎),才能保障商船安全。
* 對日貿易競爭:日本鎖國後,只允許中國與荷蘭船隻在長崎貿易。鄭芝龍開闢安平直航長崎的航線,大幅壓縮VOC的中日中介利潤。
此後雙方進入「時和時戰」狀態,簽訂過多次貿易協定(1628、1630、1640年左右),但協議極不穩定,因雙方目標根本不同——VOC追求「自由對華貿易」,鄭氏則追求「壟斷中國對外貿易」。
3.鄭成功時期的對抗與決裂(1646–1662)
鄭芝龍降清後,鄭成功繼承並擴大父業,與VOC的關係轉為全面競爭:
* 貿易禁運與施壓:鄭成功曾禁止中國商船與台灣荷蘭人交易,並競爭暹羅等地的鹿皮出口到日本的生意。荷蘭台灣當局多次派人求和,甚至承諾年貢銀兩、硫磺、箭矢等,換取鄭成功解除禁運。
* 攻台之役(1661–1662):南京之役失敗後,鄭成功決定奪取台灣作為抗清基地。他以「台灣曾是父親舊地」為由出兵,率2萬5千大軍圍攻熱蘭遮城。荷蘭人曾引用早年與鄭芝龍的舊約,要求談判,但鄭成功不接受。經過9個月圍城,荷蘭總督揆一(Frederick Coyett)投降,VOC正式退出台灣。
攻台不只是軍事行動,也是商業戰略的一部分:奪取台灣可切斷VOC的中日中轉地位,並進一步挑戰其在東南亞的貿易壟斷。
4.整體關係特徵分析
時期 /主要關係模式 /關鍵事件 /結果
1624–1628 /合作、僱傭 /鄭芝龍任VOC通譯、私掠 /雙方互利,鄭氏崛起
1628–1633 /合作轉競爭 /多次貿易協定、料羅灣海戰 /鄭氏掌握制海權優勢
1633–1646 /時和時戰、利益交換 /令旗制度、對日貿易競爭 /VOC依賴鄭氏貨源
1646–1662 /全面對抗 /禁運、攻台之役 /鄭成功驅荷,占領台灣
核心本質:這是兩大「軍事—商業複合體」的對抗。VOC是歐洲特許公司的代表,有國家支持與股份資本;鄭氏則是東亞傳統海商武裝化的最高形態,依靠家族、鄉黨與令旗制度運作。雙方在貨源、航線、制海權上直接競爭,但因相互需要(中國商品 vs. 歐洲火器與資金),始終無法完全消滅對方,直到鄭成功以武力解決台灣問題。
這段關係生動展現了大航海時代東亞海域的權力邏輯:沒有永恆的盟友,只有永恆的利益。鄭氏最終在台灣建立政權,某種程度上也是這場長達數十年海權與商權爭奪的結果。
三、「航海王」時代的故事:鄭氏海上王國
大航海時代最傳奇的篇章,屬於鄭芝龍與鄭成功父子。鄭芝龍原本是活躍於福建、日本與東南亞的海商,後來受明廷招撫,卻實際掌控東南沿海的貿易網絡與武裝船隊。他以「海餉」制度維持海上秩序,兼具商人、軍人與「海盜」多重身份,被視為當時東亞最有力的海上勢力之一。
其子鄭成功(國姓爺)在明清鼎革之際,堅持抗清。1661年率軍攻台,經過九個月圍城,迫使荷蘭人投降。鄭氏以台南為中心建立「東寧王國時代」,台灣成為其反清復明的基地,同時也是延續海上貿易的生命線。
鄭氏船隊繼續往來日本、東南亞,甚至與英國東印度公司有過接觸。糖、鹿皮、絲綢等商品從台灣輸出,鄭氏政權靠貿易與海餉供養大軍。
有研究指出,鄭氏在某些年份的海上收益甚至超越VOC在亞洲的平均水準。
這短短二十餘年,被後人浪漫化為「航海王」時代—— 一個以貿易養戰、以戰護商的海上王國故事。
《鄭氏海商貿易國際網絡》
鄭氏海商集團(以鄭芝龍、鄭成功為核心)是17世紀東亞海域最強大的中國私人武裝貿易勢力。它從海商/「海盜」集團起步,逐步發展成集商業、軍事、行政於一體的海上政權,幾乎壟斷中日與東南亞之間的主要貿易路線,年收益在高峰期可與荷蘭東印度公司(VOC)東亞部分匹敵,甚至超越。
以下從組織、路線、商品、運作與規模等面向詳細說明:
1.組織結構:山五商與海五商
鄭氏建立了相當嚴密的內外分工體系,被稱為「山海五商」或「五商十行」:
* 山五商(陸上五商):以「金、木、水、火、土」命名。總部主要設在杭州及其附近,負責在江南、華中等地採購出口商品(生絲、絲織品、瓷器、藥材等)。商行向鄭氏公衙預支資本,採購後交付海五商,再結算帳目。
* 海五商(海上五商):以「仁、義、禮、智、信」命名。駐紮於廈門及周邊港澳,負責接收陸上貨物、組織船隊出洋銷售,返航後再與公衙結帳。
這套體系不僅是商業組織,也兼具情報收集與軍事後勤功能。商行領袖多從鄭氏核心成員中選派,形成「亦商亦兵」的複合結構。船隻出洋通常需領取鄭氏「令旗」(或稱牌照、牌餉),未掛令旗者難以在東南沿海安全航行。每船繳納的通行費約二三千兩白銀,成為集團重要固定收入。
2.主要貿易路線
鄭氏貿易以「直線貿易」為主、「三角貿易」為輔,覆蓋從日本到馬六甲以北的東亞海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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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日本直線貿易(最重要)主要港口:安海、廈門、漳州 → 長崎(平戶早期也重要)。鄭成功時期幾乎壟斷中日貿易,船隻數量常占當年中國赴日船的絕大多數(例如1650年約70艘中國船中,鄭氏相關船隻達59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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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東南亞直線貿易目的地包括呂宋(馬尼拉)、暹羅(泰國)、交趾/廣南(越南)、柬埔寨、巴達維亞(今雅加達)等地。平均每年派出16–20艘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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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貿易
* 中國 → 東南亞 → 日本 → 中國
* 中國 → 日本 → 東南亞 → 中國
- 這種中轉模式讓鄭氏能靈活調度商品,提高利潤。台灣(尤其荷據時期與鄭氏時期)成為重要中繼站。
3.主要商品與利潤來源
出口(從中國/台灣輸出):
* 生絲、絲織品(最核心,日本需求最大)
* 瓷器、砂糖、鹿皮、藥材、茶葉等
進口:
* 日本:白銀、銅、武器(盔甲、刀劍、火繩槍等)
* 東南亞:香料、蘇木、皮革、熱帶物產
鄭芝龍時期已掌控絲綢、瓷器與中南半島土產等貨源;鄭成功繼承後進一步強化。學者估算,1650–1662年鄭成功海外貿易(不含台灣與荷蘭直接交易)年平均利潤約232–267萬兩白銀。其中對日直線貿易約55萬兩,對東南亞約53–88萬兩,三角貿易再額外增加收益。這筆龐大收入是鄭氏維持十數萬大軍、對抗清朝的主要財政基礎。
4.運作特點與「海餉」制度
* 令旗/牌餉制度:幾乎所有中國商船若要在東南沿海安全航行,都需向鄭氏繳費掛旗。未掛旗者被攔截的風險極高。這使鄭氏實質上掌握了制海權與貿易秩序。
* 武裝保護與壟斷:船隊本身具備強大武裝,既保護自家貿易,也打擊競爭對手。1633年料羅灣海戰擊敗荷蘭艦隊後,鄭芝龍進一步鞏固優勢。
* 與各方關係:
* 對日本:因鄭成功母親為日本人,加上早期李旦人脈,關係相對友好,幕府允許其貿易。
* 對荷蘭VOC:既競爭又有過合作/妥協。鄭氏控制貨源後,VOC在對日絲銀貿易上常居劣勢。
* 對清朝:清廷海禁與遷界政策反而強化了鄭氏對海外貿易的壟斷。
5.歷史演變與影響
* 鄭芝龍時期(約1625–1646):從繼承李旦、顏思齊勢力起步,統一多數中國海商集團,接受明朝招撫後以官方身份掃除對手,建立「海上帝國」雛形。
* 鄭成功時期(1646–1662):繼承並擴大父業,以廈門、金門為基地,推行「通洋裕國」策略。1661年攻取台灣後,貿易網絡進一步延伸,台灣成為抗清與貿易的雙重基地。
* 鄭經時期:在台灣繼續經營,雖規模有所變化,但仍維持對日與東南亞的聯繫。
鄭氏海商網絡的興衰,深刻反映了17世紀東亞從傳統朝貢體系向早期全球化貿易轉型的過程。它證明民間武裝海商力量,在特定歷史條件下可以建立起足以挑戰歐洲特許公司的跨國商業—軍事複合體。其組織模式、令旗制度與三角貿易策略,至今仍是研究東亞海洋史與華商網絡的重要案例。
《鄭氏海商時代與西班牙的國際關係》
鄭氏海商集團(鄭芝龍、鄭成功、鄭經等)與西班牙的關係,主要圍繞菲律賓馬尼拉展開。西班牙自1571年在馬尼拉建立殖民政權後,透過「大帆船貿易」(Manila-Acapulco Galleon Trade)將美洲白銀運到亞洲,換取中國絲綢、瓷器等商品。
鄭氏作為17世紀最強大的中國海商武裝勢力,自然成為這條貿易線上的重要參與者與潛在威脅。雙方關係以貿易為主軸,政治上則從間接競爭走向直接對峙,最後以有限度的和平共處收場。
1、早期貿易往來(鄭芝龍時期)
* 鄭芝龍早年曾往來澳門、馬尼拉、日本等地,熟悉西班牙殖民地的商業環境。他的船隊經常把中國生絲、絲織品運往馬尼拉,再轉運美洲白銀或日本貨物。
* 鄭氏貨船在日本交易後,常會繼續載貨前往西班牙控制的馬尼拉銷售。
* 荷蘭人曾利用鄭芝龍攔截前往馬尼拉的中國商船(因為西班牙是荷蘭的死敵),顯示鄭氏早期與西班牙存在間接競爭。
* 整體而言,這階段雙方以商業利益為重,衝突不多,鄭氏主要把馬尼拉視為重要的白銀來源地。
2、鄭成功時期的高峰對峙(1662年)
這是雙方關係最緊張的階段:
* 1662年鄭成功驅離台灣荷蘭人後,立即把目光轉向菲律賓。他派遣曾在廈門傳教的義大利多明我會神父利勝(Victorio Riccio,又譯李科羅)攜帶招諭書前往馬尼拉。
* 招諭書內容強硬:要求西班牙總督向鄭氏政權稱臣納貢,否則將出兵征討。鄭成功把馬尼拉的華人(多數為閩南人)視為自己的「臣民」,並以保護他們為出兵理由之一。
* 西班牙當局極度恐慌。當時馬尼拉駐軍僅約600人,遠不及鄭成功擁有的數萬水師。西班牙人採取緊急措施:
* 從菲律賓南部撤回駐軍集中防衛馬尼拉
* 大量驅逐華人(決議只留約2,500名,不含教徒)
* 招募騎兵、加強城防
* 甚至考慮派軍船前往台灣偵察
* 驅逐華人的消息傳出後,1662年5月25日馬尼拉發生華人動亂,西班牙人 intervening 鎮壓,造成嚴重傷亡(這是馬尼拉歷史上多次華人屠殺事件之一)。
* 鄭成功於同年6月突然病逝,征菲計畫因而中止。利勝後來攜帶西班牙的回函返回。
3、鄭經時期的和平與持續張力(1663年以後)
* 鄭成功去世後,鄭經接手。1663年,鄭經方面(由鄭泰、洪旭等代表)再次透過利勝與馬尼拉交涉,雙方最終簽訂和平條約,恢復貿易,並在一定程度上承認鄭氏對馬尼拉華人的影響力。
* 西班牙史料顯示,鄭經曾有多次(約6次)征討菲律賓的意圖或謠傳(1671、1672、1673、1680年等),馬尼拉官方對1672年與1680年特別戒備,甚至特別部署軍備。
* 儘管如此,雙方實際上維持了相當程度的貿易往來。鄭經時期台灣出口的布匹等商品,在馬尼拉市場佔有重要地位。西班牙殖民政府一方面害怕鄭氏武力,另一方面又高度依賴華商維持大帆船貿易的運作。
四、關係特徵總結
時期 /主要模式 /關鍵事件 /結果
1.鄭芝龍時期 /商業往來為主 /絲銀貿易、間接競爭 /互利為主
2.鄭成功1662年 /軍事威脅、政治對峙 /利勝出使、要求納貢、華人動亂 /計畫因鄭成功去世中止
3.鄭經時期 /和平條約+潛在威脅 /1663年簽約、多次征菲意圖 /貿易恢復,張力仍在
核心特點:
* 貿易依存:馬尼拉需要中國商品與華商網絡,鄭氏需要美洲白銀。
* 政治主張:鄭氏(尤其鄭成功)視海外華人為「臣民」,帶有某種治外法權或保護意識,這在當時亞洲政權中相當罕見。
* 實力不對稱:鄭氏水師遠強於馬尼拉駐軍,但鄭氏同時要對抗清朝,無法全力南征。
* 宗教中介:多明我會神父利勝在雙方交涉中扮演關鍵橋樑角色。
整體來看,鄭氏與西班牙的關係遠不如與荷蘭那樣長期激烈對抗,卻因1662年的招諭事件而留下深刻歷史印記。它展現了17世紀東亞海商勢力如何挑戰歐洲殖民政權,以及貿易與武力交織的複雜互動。
四、清代至日治:從對渡港口到現代化港灣
1683年清軍攻台後,台灣納入清帝國版圖。官方實行「正口」制度,以安平(鹿耳門)與廈門為主要對渡口岸,限制貿易規模。儘管如此,每年仍有數百艘戎克船往來兩岸,輸出米、糖、花生油、鹿皮等。
1860年代天津條約後,安平、淡水正式開港,打狗(高雄)與雞籠(基隆)成為附屬港。茶、糖、樟腦成為三大出口品,台灣重新接入世界貿易。蒸汽輪船逐漸取代帆船,傳統港口因淤積而沒落,基隆與高雄的天然深水優勢開始浮現。
1895年日本統治後,總督府大規模建設基隆港與高雄港。基隆作為連結日本本土的門戶優先開發,高雄則成為南部工業與「南進」基地。縱貫鐵路與港口連成一體,米、糖、香蕉、木材大量輸出。日治時期奠定了台灣現代化港灣的基礎。
五、戰後至今:全球貨櫃與供應鏈樞紐
戰後台灣走向出口導向工業化。高雄港發展成世界級貨櫃港與亞太轉運中心,基隆則服務北部。長榮、陽明等台灣航運公司崛起為全球重要業者。今日半導體、電子、機械與石化產品從台灣港口走向世界,台灣再度以海洋貿易立足全球供應鏈。
六、未來海洋文明的台灣
回望五百年海洋史,台灣從未真正離開海洋。
未來的海洋文明,將建立在這深厚的基礎上,並面對新的挑戰與機會:
* 藍色經濟:離岸風電、海洋能源、水產養殖、海洋生技與深海資源開發,將成為下一個成長引擎。
* 綠色航運與永續港口:因應氣候變遷與碳中和目標,港口將朝智慧化、低碳化轉型,綠色燃料補給與零碳航運成為關鍵。
* 海洋科技與國防:水下探測、海洋數據、無人載具與海洋監測技術,既服務經濟,也強化海洋意識與安全。
* 文化與教育:從原住民海洋智慧、大航海時代的全球視野,到鄭氏「航海王」的冒險精神,重新書寫海洋認同,培養下一代「知海、愛海、用海」的公民。
* 區域樞紐角色:在印太戰略與全球供應鏈重組中,台灣港口與航運業有機會成為更穩定、可信賴的區域節點。
台灣的歷史提醒我們:不知道自己從哪裡來,就難以決定要往哪裡去。
大航海時代把台灣推向世界舞台,「航海王」時代展現了人民與商人在有限條件下的創造力,而未來的海洋文明,則需要我們以更長遠的視野,把這片海洋從「通道」轉化為「家園」,從「資源」轉化為「永續文明」的基礎。
台灣從來不只是陸地的延伸,更是海洋的子民。從史前遠航的南島祖先,到大航海時代的轉口商館,到今日的貨櫃巨輪與離岸風機,這條海洋之路仍在延續。
我們每一個台灣人,都在書寫下一頁的台灣通史—— 一座面向世界、也面向未來的海洋之島。
作者 陳銀欉(教育工作者)
2026-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