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治理法制化倡議行動方案
作者:陳銀欉 先生
引言
2025教師節抗議事件中凸顯的問題,轉化為制度改革的具體行動方案,以促進教育環境的安全、公平與永續發展。
928 教師節全國教育權益保障協會日前批評「校事會議」已成為校長整肅異己的工具,並號召教師於 9 月 28 日赴教育部抗議,聲稱已有近萬名教師受到影響。
對此,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前於(9/19)發表聲明駁斥,強調「校事會議」依法召開,並非校長一人獨裁審議,外界不應誤導社會。
校長協會指出,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 12 條規定,學校在受理檢舉事件後,必須於七個工作日內召開校事會議。
會議委員至少五人,成員包括校長、家長代表、行政人員、教師會代表,以及教育、法律、兒少福利等專家或社會公正人士。
協會強調,這樣的設計正是為了確保審議多元,不可能如外界所指淪為校長整肅異己的工具。社會的關注與輿論,引起爭論。
一、問題核心:校事會議的黑箱與濫訴困境
近年來,全國多所學校教師反映「校事會議」運作存在嚴重缺陷:
1.匿名投訴無門檻:任何家長或學生只要覺得「不舒服」,即使沒有受害者姓名,也可提出陳情,學校便須啟動調查。
2.程序欠缺專業審查:調查委員僅受過短期培訓,對被調查者的語氣或情緒都可主觀解讀為「不當」,導致判斷標準不一。
3.權責失衡:校事會議權力凌駕教評會、考核會,調查報告幾乎不可被推翻,造成教師名譽受損與教學熱情被摧毀。
這種制度形同「教育黑箱」,不僅打擊優秀教師的專業尊嚴,也破壞校園信任,長遠更削弱教育品質。
二、法制化改革的迫切性
教育部雖已回應年底前「優化校事會議機制」,但目前僅限行政修正,難以根治結構性問題。
要真正保障教師人權、維護教學秩序,必須 盡速完成《學校治理法》 或同等層級專法,以法制化方式建立:
1.公開透明程序:所有投訴與調查須有完整紀錄、公開流程、可申訴機制。
2.合理舉證責任:明定匿名檢舉須附具初步證據或具體事實,避免空泛指控。
3.專業審查標準:調查委員必須接受完整培訓與認證,建立一致的專業判準。
4.權責分工制衡:校事會議不得凌駕於教評會與考核會之上,須有外部監督與法律救濟管道。
三、四大改革訴求
根據教師團體與教育工會的呼聲,以下四大方向可作為法案核心:
改革訴求:具體措施——立法關鍵
1.尊重教師專業:禁止匿名空泛投訴,投訴需具實名與初步證據——明列於《學校治理法》或教師法修正
2.終止教育黑箱:所有調查程序公開透明並可跨校複審——建立教育部監督平台
3.廢除或重組校事會議:將職權回歸教評會或成立新型「校務倫理委員會」——立法明訂廢止過渡期與新制度架構
4.保障教師人權:明確申訴、復權與賠償程序 ——納入國際人權公約精神
四、具體行動方案
1.立法推動
教育部應立即成立「學校治理法起草委員會」,納入教師團體、法學專家、家長代表。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採取公開諮詢與逐條審議。
2.過渡保護機制
在新法生效前,暫停所有校事會議對教師的懲戒決議。
已受冤案教師得依教育部臨時指引申請再審或撤案。
3.數位透明平台
建置「校園治理資訊公開系統」,即時揭露投訴案件進度、審查紀錄與最終裁決。
強化AI輔助偵測濫訴與重複投訴,降低行政成本。
五、政策價值與長遠效益
1.維護教育核心:保護教師專業即是保障學生學習權。
2.重建社會信任:公開透明可減少謠言與對立,營造友善校園。
3.符合國際標準:與OECD教育治理原則接軌,提升台灣教育國際形象。
4.促進法治教育:讓學校成為培養公民法治觀念的實踐場域。
《學校永續發展與衝突化解爭議》
一、教育永續的雙重挑戰
學校是培養人才與塑造社會價值的核心基地,但近年來,校事會議的爭議逐漸成為校園治理的焦點。
部分媒體以簡化標題報導「黑箱」、「校長一人說了算」,易造成外界誤解與對立;另一方面,教師團體對制度公平性的疑慮,也反映出現行機制確有需要檢討之處。
如何在維護校園秩序與保障師生權益之間取得平衡,已成為學校永續發展的重要課題。
二、現況分析:制度與信任的落差
1.制度本有法源
校事會議的召開程序、人選產生方式均有教育部法規與校內章程作為依據,並非完全缺乏規範。但因各校執行細節差異大,外界往往難以掌握全貌,導致「黑箱」印象。
2.教師疑慮持續累積
教師團體指出,匿名檢舉門檻低、調查程序標準不一、申訴管道有限,易導致優良教師因單一投訴遭到調查甚至失去教職,形成心理壓力與職業風險。
3.溝通與監督不足
即便有監督規範,若資訊不透明、外部審查機制不完善,仍難以消除當事人疑慮,也削弱社會對學校治理的信任。
三、教育部與校長協會的回應
教育部立場:部長鄭英耀在頒發師鐸獎、教育奉獻獎及資深優良教師獎時坦言,教學現場挑戰日益增加,校事會議制度確有精進空間,並承諾將於年底前提出修法與配套方案,朝公開、透明、可申訴的方向改革。
校長協會態度:校長協會表示樂見其成,認為修法有助釐清權責、降低校園糾紛,並強調外界不應將制度簡化為「校長一人說了算」,以免激化師生對立。
四、化解衝突與矛盾的治理策略
為實現學校永續發展目標,建議教育決策者從以下三個面向著手:
- 法治化與制度透明
研擬《學校治理法》或修正《教師法》,明訂校事會議的組成比例、調查程序、申訴機制,並建立外部複審平台。
引入數位公開系統,即時揭露會議紀錄與進度,讓家長與社會可以監督。
- 建立多元對話平台
透過「教師—家長—學生—行政」四方對話機制,定期舉行協調會議,將潛在衝突轉化為共識形成的契機。
鼓勵縣市教育局成立「教育調解委員會」,在正式調查前先行調解,降低訴訟化與對立化。
- 專業培訓與文化轉型
對校事會議成員提供完整的法律、心理與教育專業培訓,避免主觀臆測或情緒化判斷。
在學校推廣「修復式正義」與「社群對話」理念,以教育為本位取代懲罰思維。
五、從危機到契機
校事會議爭議反映的不僅是制度缺陷,更是信任赤字。
唯有透過法治化改革、公開透明程序、多元溝通平台,
才能化解教師、家長與行政之間的矛盾,
重建校園共同體,實現教育部所倡導的永續發展目標。
決策指標:
•以「程序公正」為優先原則
•以「公開透明」為核心價值
•以「多方協力」為實踐路徑
教育改革不應只是被動回應爭議,而應成為提升教育品質的契機。
當校園治理走向法治與對話,才能讓教師安心教學、學生專心學習、家長放心支持,
共同推動台灣教育邁向公平、永續、具國際競爭力的未來。
結論
從教師節的呼聲到教育永續
九月二十八日的教師節抗議,不只是教師自救,更是全社會對教育正義的集體呼喊。
唯有盡速制定《學校治理法》,建立公開透明、依法行政的治理架構,
才能讓教師安心教學、學生專心學習,
讓校園真正成為知識自由、尊重專業的教育聖殿。
立即立法,終結黑箱;
保障教師,守護教育!
《學校治理法治建設的教育決策部署》
在全球教育治理邁向「公開透明、依法行政、專業自律」的潮流下,台灣校園治理必須從行政指引走向完整法治化,方能回應教師、學生與家長對公平與安全的期待。
綜合前述討論,可歸納以下教育決策的核心結論:
1.立法是唯一長久解方
行政命令或教育部函釋僅能短期補漏,無法從根本上約束權力運作。唯有制定《學校治理法》或修正《教師法》與相關法規,明訂程序、權責與救濟,才能確保制度具持續性與法律效力。
2.程序正義優先於結果管理
學校治理的核心在於「程序公正」。無論教師管教、學生申訴或家長陳情,都必須遵循明確舉證、專業審查、公開透明的程序,並提供當事人合理的申訴與復審權利。這不僅保障教師人權,也讓家長與學生的訴求有正當出口,避免情緒化或匿名濫訴。
3.權責制衡與外部監督
校事會議或相關調查機制應回歸輔助角色,不能凌駕於教評會與法律程序之上。必須引入外部監督(例如教育部、地方法院或獨立審議委員會),形成多層次的權責制衡,避免「校內自審」的封閉文化。
4.保障教師專業與校園信任
法治化的目的不是保護不適任教師,而是維護正當教學秩序與教師的基本尊嚴。唯有教師免於恐懼,學生才能專心學習,家長也能放心託付。法治化是重建師生信任與社會尊重教育的關鍵。
5.數位透明與永續治理
新法應納入資訊公開與數位化要求,建置全國校園治理資料平台,提供即時案件進度、統計分析與政策回饋,形成持續優化的循環治理模式。
教育部與立法院應將「學校治理法」列為教育改革優先法案,於立法過程中廣納教師、學生、家長、法律專家及公民團體意見,並在過渡期間建立暫行保護措施,確保現行爭議案件不再擴大。
此一法治建設不僅是對當前校園爭議的回應,更是台灣教育邁向國際水準的重要里程碑:
以法治奠定教育公平,以透明重建社會信任,以專業守護學校未來。
教育界的園丁
陳銀欉 敬述
2025-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