潁川學探索「明鄭時期 東寧王國的創立、發展與歷史意義」 ——從海上抗清勢力到以臺灣為中心的鄭氏政權(下)
前言
臺灣的歷史,不是從鄭成功登陸才開始;然而,鄭氏政權的建立,確實改變了臺灣的政治結構與文明走向。
十七世紀的臺灣,既是原住民族世代生活的家園,也是東亞海洋貿易與歐洲殖民勢力競逐的場所。鄭成功率軍渡海,結束荷蘭東印度公司在臺灣西南部的統治,繼而設置行政機構、推動屯田;鄭經則進一步改制、興學與經營對外貿易,使臺灣成為鄭氏軍政體系的主要基地。這段歷史通常稱為「明鄭時期」,也常以「東寧王國」概括。
從潁川學的視角看,這是中原政治文化隨著戰亂與人口遷移,在海洋環境中重新組織的歷史案例。這項視角是一種分析方法,並不表示鄭氏政權與潁川士族之間具有已獲證實的直接制度承繼關係。它所追問的是:文化如何在流離中延續?軍事力量如何轉化為治理能力?一個政權又為何能立足,卻難以長存?
一、「臺灣第一個國家」:需要界定的歷史命題
有歷史學者稱「東寧王國」為「臺灣第一個國家」,具有鮮明的紀念意義,但歷史文件必須先說明「國家」的定義。
鄭氏到來以前,臺灣已有原住民族的部落政治、跨社群聯盟與區域權力秩序。
十七世紀,荷蘭與西班牙也曾分別在臺灣部分地區建立殖民統治。因此,臺灣不能被描述成一片等待鄭氏建立政治秩序的空白土地。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的教育材料,也提醒讀者注意只談「第一個漢人政權」而忽略原住民族視角的問題。
若「第一個國家」意指第一個由漢人統治集團建立、以臺灣為主要基地,並具備軍隊、官署、財政及對外交涉能力的王朝型政權,東寧具有重要代表性。
但若指臺灣最早的政治共同體,或第一個符合現代國際法定義的民族國家,便不宜直接作此斷言。
「明鄭」「鄭氏政權」「東寧王國」也各有著重。「明鄭」凸顯奉明正朔的政治立場;「鄭氏政權」指出實際掌握權力的家族與軍政集團;「東寧王國」則著重其以臺灣為基地的政治形態。這些稱呼可以並用,但應交代所指,不能以今日的國族概念直接替代十七世紀的政治語境。
本文作者因此以「東寧王國」作為歷史通稱,將其理解為奉明正朔、由鄭氏掌握實權、在臺灣建立主要統治基地的海洋軍政政權。
二、跨海家世:鄭成功的世界從一開始就不只在中原、日本、福建,還有台灣
鄭成功生於1624年日本九州平戶,父親鄭芝龍來自福建南安,母親為日本田川氏。
他幼年生活於日本,後被接回福建,原名鄭森,接受儒學教育,並赴南京國子監求學。
他的成長環境,連接了日本港口、福建宗族、江南學術與海上商業。父親鄭芝龍則憑藉航運、武裝與商業網絡崛起,經明朝招撫後成為福建沿海的重要軍事人物。
鄭氏力量的基礎,並非單靠土地與官職,而是船隊、港口、資金、情報和跨地域人際關係。
這種背景說明,鄭成功不能只被理解為傳統陸上王朝的將領。他同時是一位能運用海洋資源進行戰爭的政治領袖。
日本平戶「兒誕石」等故事,反映後世對出生地的紀念與地方傳說。歷史文件可以記錄這些文化記憶,但不能把傳說細節當作確定的出生現場。人物研究應區分可考事蹟、家族敘述與紀念文化。
對潁川學而言,鄭成功的跨海背景提供了一項啟示:
文化傳承可以跨越地理邊界,並在新的環境中產生不同的政治與生活形式。
三、明朝崩解與國姓身分:忠義如何成為政治資源
1644年北京明廷覆亡,其後南方陸續出現奉明宗室的政權。
1645年,隆武帝在福州即位,鄭森受賜國姓「朱」、名「成功」,「國姓爺」的稱呼由此而來。
1646年清軍進入福建,隆武政權覆亡,鄭芝龍降清,田川氏也在這一時期死於兵亂相關事件。
對鄭成功而言,父親的政治選擇與自身奉明立場產生重大衝突。
他繼續抗清,並逐漸整合父親舊部、宗族力量及沿海支持者,成為南明重要的海上軍事力量。
「國姓」不只是榮譽。它使鄭成功得以將皇室授權、臣子忠義與個人領導結合,形成動員部眾的正當性。他獲封延平王,更強化這種奉明身分。
不過,忠義可以凝聚追隨者,卻不能自行供應糧食、打造戰船或維持行政。鄭氏必須讓政治信念與財政組織相互支撐。這是其崛起的關鍵,也是後來政權發展的核心難題。
四、南京失利與渡海決策:臺灣成為戰略選擇
鄭成功以金門、廈門等地為基地,憑藉水師與海外貿易維持抗清戰爭。
1659年,他進軍長江、圍攻南京,卻未能取得決定性勝利。
南京失利揭示一項限制:海上機動與補給優勢,未必能轉化為長期控制內陸城市的能力。當清廷持續鞏固沿海防務,鄭氏對糧餉、人口與穩定根據地的需求更加迫切。
臺灣因此成為重要選項。何斌提供的地理與地方資訊,有助鄭氏評估渡海作戰;但進取臺灣不是單靠一人的建議,而是軍事壓力、後勤需求、既有商業聯繫與政治目標共同作用的結果。
清廷於1661年推行的遷界措施,使沿海居民遭遇深重苦難,也進一步壓縮鄭氏與沿岸社會的聯繫。然而,鄭成功攻臺準備與出兵早已展開,不能把遷界令簡化為渡臺的單一直接原因。
對鄭成功而言,臺灣是建立新基地、延續抗清事業的戰略空間;對島上居民而言,鄭軍到來則意味著另一套統治、徵收與土地秩序。兩種經驗應同時納入歷史。
五、鄭荷戰爭:建政與圍城並行
1661年,鄭成功率約二萬五千名將士、數百艘船隻,自金門經澎湖進取臺灣。鄭軍利用鹿耳門一帶水道進入台江內海,展開海陸作戰。
荷蘭東印度公司在西南臺灣的重要據點,包括赤崁的普羅民遮城與大員的熱蘭遮城。鄭軍先取得普羅民遮城,繼而圍攻防禦較強的熱蘭遮城。
這場戰爭並非一登陸便迅速結束。熱蘭遮城抵抗持續約九個月,荷蘭方面也曾調派援軍與補給。鄭軍同樣面臨傷亡、疾病和糧食壓力,不得不調整攻城方式,並將部分兵力分派各地以取得糧食。
1662年2月1日,鄭荷雙方簽訂投降條約,荷方其後撤離。原材料將2月9日直接寫成決定投降之日,應改以「2月1日簽約、其後撤離」區分事件。
更重要的是,鄭氏建政與戰爭同步進行。1661年,熱蘭遮城尚未投降時,鄭成功已設置承天府與天興、萬年二縣,以「東都」或「東都明京」表達政治定位。因此,其在臺政權的建立,是登陸、占領、設官與取得荷方投降相互銜接的過程。
鄭成功勸降書信中關於土地歸屬的說法,也必須放回戰爭交涉脈絡。這些文字可用來研究其正當性主張,卻不能單憑書信宣稱就證明土地產權或整個臺灣的主權歸屬;不同傳本的文字,更應相互校勘。
六、從東都到東寧:鄭成功奠基,鄭經改制
鄭成功在臺灣的建政時間十分短暫。
1662年6月23日,他病逝,實歲未滿三十八,傳統計歲常稱三十九歲。
他的主要貢獻,在於軍事占領、結束荷蘭西南臺灣統治,以及行政和屯墾制度的初步建立。後續較長期的治理,主要在鄭經時期展開。
鄭成功去世後,鄭氏內部出現繼承衝突,鄭經最後取得領導權。
其後,鄭氏失去金門、廈門等沿海重要基地,臺灣在軍政體系中的地位更加突出。
1664年,鄭經改「東都」為「東寧」,將天興、萬年二縣升為州,調整地方行政。「東寧」之名由此成為這段歷史的重要標誌。
「鄭成功於1661年奠定在臺政權,鄭經於1664年改稱東寧並深化治理。不能將全部東寧制度一概歸給鄭成功。」
台灣名稱的轉變亦可理解為政權重心逐漸落在臺灣的表現。不過,鄭經仍沿用永曆年號,且持續介入中國東南沿海戰局,所以不能僅憑改名便認定其完全放棄奉明或反清目標。
七、治理的兩個支柱:屯田與海洋貿易
鄭氏要維持龐大軍隊,首先必須解決糧食與財政問題。屯田將部分軍事組織與農業生產結合,使軍隊在戰時作戰、在一定條件下參與耕作。
土地利用、移民聚落和交通節點的發展,也使臺灣西南部社會產生變化。今日若干帶有「營」「鎮」等字的地名,保存軍事屯墾的歷史記憶;但個別地名的年代與來源,仍須以地方文獻及考古資料確認。
與農業並行的,是海上貿易。鄭氏利用既有航運網絡,與日本及東南亞商業圈往來,也在鄭經時期與英國東印度公司建立通商關係。
因此,東寧的經濟具有雙重性:島上農業提供人口與軍糧基礎,海外商業則帶來收入、物資與軍需來源。其政治力量同時建立在田地與航路之上。
然而,軍事、財政與貿易高度結合,也使民間生計受到戰爭需求牽動。商業收入能支援政權,航路封鎖與戰事擴大則會迅速放大脆弱性。海洋提供發展機會,也帶來依賴與風險。
八、原住民族的歷史:屯墾不是無主土地上的進步
鄭氏行政區劃的名義範圍,不等於均能有效統治。其官署、軍屯與漢人聚落主要集中於西南部及若干西部地區;島上其他地方,仍有原住民族自身的政治與生活秩序。
軍隊與移民擴張,涉及農地、水源、獵場及社群權力的重新分配。原住民族與鄭氏勢力之間既可能交涉、交易與合作,也可能爆發抵抗、征討與暴力。教育研究亦指出,鄭氏屯墾對原住民造成傷害,不能只以開發成果描述這段歷史。
傳統文獻常以「開墾」「征番」記述這些事件,偏重統治者視角。今日重新撰寫歷史文件,應追問:土地原由誰使用?軍屯如何取得土地?居民能否拒絕徵收?衝突造成哪些人口與生活改變?
大肚一帶社群與鄭軍的衝突尤其提醒我們,臺灣並非在鄭氏到來後立即形成一致的行政秩序。關於首領死亡、軍隊行動與事件年代,也應逐案考證,不能把不同時期的戰事合併成一則英雄故事。
從潁川學所重視的「為生民立命」出發,文明研究應把所有居民納入。若只歌頌墾殖,而不記錄原住民族承受的代價,便不足以呈現這段歷史的全貌。
九、孔廟與教育:政權從軍事立足走向文化治理
1665年,鄭經採納陳永華建議,在今臺南建立孔廟與儒學教育設施。這是臺灣儒學官學發展的重要起點,後世以「全臺首學」紀念其地位。
此項建設不宜寫成鄭成功親自完成。它屬鄭經時期的治理成果,也是陳永華參與文教規劃的重要事蹟。
孔廟與學校同時具有教育及政治作用。它們培養人才、傳授經典,也讓統治者藉禮制表達文化正統與秩序理想。軍隊使政權得以立足,教育則使統治能夠深入社會並跨代延續。
但「全臺首學」所指的是儒學官學傳統,不能據此否認原住民族原有的知識傳承,也不能抹去荷治時期的學校與宗教教育。
就潁川學而言,這裡最值得思考的,是文化傳承如何成為治理能力。真正的文教成果,需要制度、人才及長期投入,不能只以建立象徵建築衡量。
十、鄭成功死因與呂宋計畫:史料的界線
鄭成功去世前後的記述,涉及急病、情緒激動與異常行為。不同作者的資訊來源與政治立場不一,部分作品又帶有文學敘事性質。
後世提出瘧疾、急性熱性疾病、精神症狀或其他解釋,但缺乏現代醫療記錄,無法作出可靠診斷。毒殺說同樣不能在證據不足時寫成定論。
因此,歷史文件較穩妥的表述是:鄭成功於1662年6月病逝,確切死因未明;部分文獻記有臨終異常表現,但具體情節與原因仍須審慎判讀。不能說自殘或「癲狂」是唯一可以確認的事實,更不宜以此直接診斷精神疾病。
1662年,鄭成功也曾遣使向西班牙統治下的馬尼拉施壓,要求臣服納貢,形成軍事威脅。這涉及海外華人處境,也牽涉鄭氏擴張與區域商業競爭。
相關屠殺的年代、死亡人數及其與鄭氏威脅的因果關係,不能依單一敘述下定論。可以確定的是,鄭成功去世前並未完成征服呂宋的軍事行動。保護華商的政治敘事與擴張目的,應一併分析。
十一、「東寧王國」的終局:外部戰爭與內部繼承危機
鄭經在臺期間持續發展軍政與商業,也利用三藩之亂出兵中國東南沿海。這表明東寧始終處於臺灣基地經營與大陸軍事目標之間。
戰爭需要大量資源,軍事得失也牽動臺灣社會。當沿海戰局不利、鄭軍退回臺灣時,政權所能運用的空間逐漸收縮。
1681年鄭經去世,鄭克臧遭殺害,鄭克塽在權力鬥爭後繼位。這場危機反映一項結構性問題:當統治高度依賴家族名分、宮廷關係與將領支持,繼承便容易成為暴力競逐,而難以穩定移轉。
1683年,施琅率清軍攻擊澎湖,劉國軒所率鄭軍敗北。失去關鍵海防屏障後,鄭克塽降清,鄭氏在臺政權告終。
1684年,清廷設置臺灣府,隸屬福建。
東寧覆亡不能只歸因於幼主、權臣或單場海戰。長期軍事耗損、外部力量變化、財政壓力與繼承危機共同作用,使政權難以維持。
十二、潁川學的歷史省思:傳承文化,也檢驗權力
「東寧王國」的歷史顯示,中原政治文化進入海洋社會後,並非原樣複製。儒學、年號、官制與宗族觀念,必須和船隊、港口、貿易、島嶼農業及原住民族關係重新結合。
第一,文化延續需要物質條件。忠義、禮制與教育,都須由人口、糧食與財政支撐。
第二,軍事勝利不等於治理成功。奪取城堡之後,更艱難的是建立可持續的行政與生活秩序。
第三,政權認同可以多層並存。奉明身分、鄭氏家族權力與臺灣基地經營,並非一開始就彼此排斥,也不必被後世簡化為單一答案。
第四,世紀文明成果必須連同社會代價一起記錄。文教建設與農業發展值得研究,土地侵奪、戰爭傷亡與人民負擔同樣不能省略。
第五,制度傳承比個人威望更能決定長久。鄭氏具備強大領袖與軍事組織,卻未能消除繼承鬥爭造成的破壞。
對今日教育而言,明鄭史最有價值的教法,是讓台灣學生比較中文文獻、荷蘭紀錄、地方遺跡與原住民族觀點,理解證據如何支持判斷,並辨別紀念敘事與歷史研究之間的差異。
結語
東寧王國留給臺灣的歷史課題
鄭成功奠定在臺政權,鄭經改制並經營東寧,鄭克塽則在清軍壓力下結束鄭氏統治。
這段始於1661年、終於1683年的歷史,是臺灣政治、社會與海洋關係的重要轉折。
「東寧王國」的分量,不只在於「第一個國家」的稱號。更在於它如何把海上軍事與商業力量轉化為島上政權,如何藉行政、屯田和教育建立秩序,又如何在土地衝突、戰爭負擔及繼承危機中暴露限制。
潁川學探索這段歷史,應以敬天法祖的心情尊重前人,也以求真辨證的方法檢驗前人。
對鄭成功的紀念,可以保有敬意;對鄭氏統治的研究,則須容納不同居民的參與經驗。
歷史性的文件,應使功業有證據,苦難有位置,爭議有說明。如此,東寧王國歷史不只是王朝興亡的故事,更成為台灣人民後世思考文化延續、海洋生存與公共治理的一面鏡子。
教育工作者 陳銀欉 敬述